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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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8條所稱應於「1 個月內」就職之計算方式,應自接奉任狀之次日,或自 接奉之任狀內所載向後特定生效日期之次日起算,末日之計算方式則為扣除程期外,依行政程 序法第48條規定辦理。同條後段所稱經主管高級長官特許延長期間以「1 個月」為限,其計 算方式亦同。

可上網搜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

考試錄取人員經分配後,應於報到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向用人機關報到。

可至縣府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公告查詢。

可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查詢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可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查詢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訊息或關注本府最新訊息。

可以撥打人事處退撫福利科專線03-8224500將由專人提供特約合約供商家填寫。

1.請洽詢最後服務機關學校,查詢是否已撥款。
2.縣府退休人員請轉人事處退撫福利科協助。

銓敘部銓敘審定後發放,請逕洽各服務機關學校。